Page 29 - 赢在自主招生-2019自主招生报考指南
P. 29

我校笔试拟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左右举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

               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面试资格

               线。若考生的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校本部和医学院的面试资格线,则面试通过后,可在全

               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依据其专业志愿认定为自主招生人选。

                    4.面试

                    初审结果优秀或笔试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的面试。

                    集中面试预计于 2018 年 6 月 16—18 日在上海举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

               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学习

               与认知的能力、理想抱负与社会责任感等,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5.优惠认定方法与认定结果的公布、确认和生效

                    我校依据面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人选,认定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后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

               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参与高考录取。

                    四、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

               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

               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 A 档:

                    我校自主招生“A 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

               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

               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

               专业予以录取。

                    2. B 档: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 档”人选,其高
               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达到以下要求则按照

               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1) 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非上海、浙江考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