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回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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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場工作,是包食宿的,薪水是扣除住宿費之餘數,工作日



                   復一日,雖然有住有食,但是一直都無糧出,直到有一次,可能因


                   為水土不服,患起病來,工友們勸我問老闆出糧去買涼茶飲,於是



                   當時初出茅蘆又怕事的我鼓起勇氣問老闆,最後他給了我伍圓去買


                   涼茶,幸好很快就痊癒了;工作了三個月,我覺得長此下去不是辨



                   法,因為沒有收入,怎麼可以幫助家人呢? 於是去問媽媽那位朋


                   友,請她介紹工作給我,她是在製衣廠做熨衣,當時工資只有日薪



                   兩圓,同時我請求她收留我暫時在她家裡住宿,於是就開始在製衣


                   廠工作,如是者又做了三個月;後來,因為不能繼續住在她家裡,



                   又要另找住處,那時,媽媽寫信告訴我去找她的一位熟朋友,住在


                   石硤尾的徒置區的,我可以請她給我寄居,於是我又再去投靠人,



                   當時的徒置區很簡陋,廁所是公用的,衛生不理想,治安亦很差,


                   每晚往往都不敢去廁所沖涼,如此我又住了一段日子,後來,因為



                   一些原因我又要再搬走,徬徨之際,遇上一位街坊帶我去租床位,


                   是在青山道新舞台戲院對面,租了一個上格床位,月租廿圓,計算



                   一下,我十天的薪水已用作交租,但當時無辨法下都要捱貴租;後


                   來,找了另一份工,是做雜工的,有日薪三圓,近住處,而且工廠



                   很多時需要加班,當時為了賺更多薪水,有加班的機會都會盡量


                   做,當年的生活就是這樣,只有工作、食飯和休息。收入穩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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