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輪機教範審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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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艦船艇輪機教範(艦船篇)

                         四、要求事項

                             (一)本         項  課   目  訓   練   時  應   先  行   報  告   輪  機   長  ,   並   獲  得

                                      其同意方可實施。

                             (二)訓練時,最好先將操俥權置於機側並於停俥位置

                                      或啟動空氣閥位於關閉的位置,再開始進行。

                         五、情況與說明

                             (一)情況
                                      艦、船準備開航,輪機部門人員於開航前ㄧ小時

                                      進行主機啟動前檢查;或勤務結束靠泊碼頭後進

                                      行主機停俥後檢查;應採取之正確處理程序及注

                                      意事項。

                             (二)說明

                                      在主機啟動前及停機後,輪機人員依照主機說明

                                      書及艦艇第一級(W1)保養檢查表規定施作。

                         六、部署之編組與職責

                             (一)按各艦、船排定之勤務分配表上當日輪機部門當
                                      值人員進行編組施作。

                             (二)機艙其餘人員均依進出港部署表中規定職責實

                                      施。

                         七、器材及用途

                             (一)乾淨布料

                             (二)手電筒

                             (三)各型式板手、管鉗、活動板手及開閥工具等
                             (四)試水膏(檢查燃油是否含有水份)

                             (五)潤滑油不足時添加(需符合各主機使用規範)。

                         八、訓練前之準備

                             (一)由輪機長或資深艦艇機師集合全體機艙人員,講

                                      解此課目內容及應注意事項與安全守則。

                             (二)有關之器材及工具先行準備齊全。

                         九、訓練程序

                                依勤務規定時間提早一小時進行主機啟動前檢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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