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輪機教範審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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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艦船艇輪機教範(艦船篇)
四、要求事項
(一)本 項 課 目 訓 練 時 應 先 行 報 告 輪 機 長 , 並 獲 得
其同意方可實施。
(二)訓練時,最好先將操俥權置於機側並於停俥位置
或啟動空氣閥位於關閉的位置,再開始進行。
五、情況與說明
(一)情況
艦、船準備開航,輪機部門人員於開航前ㄧ小時
進行主機啟動前檢查;或勤務結束靠泊碼頭後進
行主機停俥後檢查;應採取之正確處理程序及注
意事項。
(二)說明
在主機啟動前及停機後,輪機人員依照主機說明
書及艦艇第一級(W1)保養檢查表規定施作。
六、部署之編組與職責
(一)按各艦、船排定之勤務分配表上當日輪機部門當
值人員進行編組施作。
(二)機艙其餘人員均依進出港部署表中規定職責實
施。
七、器材及用途
(一)乾淨布料
(二)手電筒
(三)各型式板手、管鉗、活動板手及開閥工具等
(四)試水膏(檢查燃油是否含有水份)
(五)潤滑油不足時添加(需符合各主機使用規範)。
八、訓練前之準備
(一)由輪機長或資深艦艇機師集合全體機艙人員,講
解此課目內容及應注意事項與安全守則。
(二)有關之器材及工具先行準備齊全。
九、訓練程序
依勤務規定時間提早一小時進行主機啟動前檢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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