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輪機教範審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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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章 輔機及其他訓練
                                         的危險。

                                     (2) 可於不同階段使用機艙輕便式滅火器、水龍帶
                                         之水霧或者固定式滅火系統等滅火方法。

                                 4 、 假如機艙火災無法利用輕便式滅火器予以撲滅,

                                      利用下列兩種方法撲滅

                                    (1) 利用水龍帶噴嘴所產生之水霧,發揮冷卻作

                                         用。

                                    (2) 利用固定式滅火系統(水霧),發揮窒息作用。

                                 5 、 如火勢過大無法撲滅,且持續蔓延時,則要將該

                                      艙區人員撤離點名,並用滑動式水密門或水密門

                                      隔離該艙區,現場指揮官同意後開啟該機艙艙區
                                      的 CO2 滅火系統來滅火,而用 C02 滅火時須持續

                                      一段時間讓火源窒息、冷卻,不可操之過急而開

                                      啟該艙區造成復燃。

                                 6 、 確認火災是否撲滅

                                    (1) 當主要火勢撲滅之後,要確定有沒有延燒到其

                                         他艙區。

                                    (2) 該艙區、艙壁溫度是否下降。
                                    (3) 是否還有灰燼或熱點。

                                    (4) 如使用 C02,須將機艙艙區通風完全才可進入

                                         查看是否撲滅。

                                 7 、 火災撲滅後

                                      在火災撲滅後,要採取下列步驟

                                     (1)仔細檢查所有火災可能傳播的地方。

                                     (2)濃煙和可燃氣體已經消失。

                                     (3)檢查火災有沒有破壞船體結構。

                                     (4)集合所有滅火人員,清點人員。
                                     (5)安排人員輪流站崗,以防死灰復燃。

                         十、安全守則

                             (一)平常機器不得在髒污或漏油情況下運轉,如有漏

                                      油漏水情形應即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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