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輪機教範審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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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艦船艇輪機教範(艦船篇)

                         四、要求事項

                             (一)本項課目訓練時應先行報告輪機長,並獲得其同

                                      意方可實施。

                             (二)訓練時,須先將主發電機控制權置於機側起動。

                         五、情況與說明

                             (一)情況

                                      艦艇準備開航,輪機部門人員於開航前ㄧ小時
                                      進行主發電機啟動前檢查;或勤務結束靠泊碼

                                      頭後進行主發電機停俥後檢查;應採取之正確

                                      處理程序及注意事項。

                             (二)說明

                                      在主發電機啟動前及停機後,輪機人員依照發

                                      以電機說明書及艦艇第一級(W1)保養檢查表規

                                      定施作。
                         六、部署之編組與職責

                             (一)按各艦、艇排定之勤務分配表上當日輪機部門

                                      當值人員進行編組施作。

                             (二)機艙其餘人員均依進出港部署表中規定職責實

                                      施。

                         七、器材及用途

                             (一)乾淨布料。

                             (二)手電筒。

                             (三)各型式板手、管鉗、活動板手及開閥工具等。
                             (四)冷卻水添加劑(水精),務必須符合各型發電機

                                      原廠說明書之規範)。

                             (五)潤滑油不足時添加(需符合各主機使用規範)。

                         八、訓練前之準備

                             (一)由輪機長或資深艦艇機師集合全體機艙人員,

                                      講解此課目內容及應注意事項與安全守則。

                             (二)有關之器材及工具先行準備齊全。
                         九、訓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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