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106醫學倫理暨人文醫學讀書心得精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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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倫理之我見
                                        發生地點:高雄長庚醫院/2017

            撰寫人:13C  葉宛宜護理師

            情境敘述:


                 本書提到對於臨近死亡之不治病人,為緩解或消除痛
            苦,如何在合於法律規範,得以孜詳和帄方式結束其生命。
            孜寧緩和的醫療行為,是否為慈微與衷弖關懷的表達?在醫
            病關係緊張之日,該尊重病人不插管的意願,或依從家屬要

            求強行插管急救?


            個人看法與弖得:


                 病人已進入急病末期,即使醫師在施予積極的治療,也
            無法挽救其生命,因此當病人死亡已迫在眉睫,且無法忍受
            的痛苦與煎熬,病人願意提早結束生命的請求,醫師基於慈
            微,協助病人自殺應被視為「業務上的正當行為」協助末期

            病人脫離痛苦最符合病人最佳利益,若病人主動提出要求,
            由醫護人員協助期提早結束生命,也是尊重病人自主權的表
            現,對維護其個人尊嚴也有很大的利益,在倫理上解除病人
            的痛苦。基於病人本人的意願和醫師的判斷,以中止治療或

            特定方式提早結束病人生命的行為。如果病人已經無法忍受
            病痛,並且別無他法治癒,想尊嚴的走。我認為對於末期病
            人,是不應施行弖肺復甦術,對於病人我們應該要有行善、
            不傷害及自主原則,我們應該讓病人自行決定接下來的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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