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輕輕鬆鬆傳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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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何要傳福音?
傳福音的原因
1. 最好和最重要的事
福音是人生最好的消息和禮物,信主耶穌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我們能給別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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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和最重要的,就是帶領他信主耶穌。 所以傳福音是值得我們集中和專心去
做好的事。
2. 神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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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愛人,祂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得救。 神喜悅人悔改歸向祂。
3. 神的吩咐: 基督徒的責任
3.1 大使命: 耶穌給我們的大使命: 傳福音,使萬民作門徒。「所以你們要去,
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
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
世界的末了。」(太廿八 19-20)。這是神的命令,無得選擇的,一定要遵行。
3.2 最大的兩條誡命
神吩咐我們要愛神愛人如己。「耶穌對他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
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廿二 37-40)
4. 遵守神的話便是愛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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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若愛神,就遵守祂的話,順從祂的命令。 我們有無遵守神的命令,去傳福
音,愛神愛人呢?不信的人,死後會受罰,我們怎忍心不向他們傳福音? 傳福音
是愛神愛人、遵守最大兩條誡命的具體表達。
人好奇怪,地上的上司或老闆吩咐我們做的事,人總是戰戰兢兢,盡心盡力去
做好,順服聽話,甚至加班,做到精神緊張失眠,都要摶命做。但天上的老
闆,我們的神吩咐我們去傳福音,人好像聽不到,不聞不問不行動,甚至當祂
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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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in Reid, Introduction to Evangelism, (Nashville: B&H Publishing group, 1998), x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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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 4 )。「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
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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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路十五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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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
他顯現。」(約十四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