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輕輕鬆鬆傳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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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何要傳福音?



                                                    傳福音的原因

                   1.  最好和最重要的事

                   福音是人生最好的消息和禮物,信主耶穌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我們能給別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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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和最重要的,就是帶領他信主耶穌。   所以傳福音是值得我們集中和專心去
                   做好的事。


                   2.  神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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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愛人,祂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得救。   神喜悅人悔改歸向祂。

                   3.  神的吩咐:  基督徒的責任

                   3.1  大使命:  耶穌給我們的大使命:  傳福音,使萬民作門徒。「所以你們要去,
                   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
                   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
                   世界的末了。」(太廿八 19-20)。這是神的命令,無得選擇的,一定要遵行。


                   3.2  最大的兩條誡命
                   神吩咐我們要愛神愛人如己。「耶穌對他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
                   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廿二 37-40)


                   4.  遵守神的話便是愛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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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若愛神,就遵守祂的話,順從祂的命令。 我們有無遵守神的命令,去傳福
                   音,愛神愛人呢?不信的人,死後會受罰,我們怎忍心不向他們傳福音?  傳福音
                   是愛神愛人、遵守最大兩條誡命的具體表達。

                   人好奇怪,地上的上司或老闆吩咐我們做的事,人總是戰戰兢兢,盡心盡力去

                   做好,順服聽話,甚至加班,做到精神緊張失眠,都要摶命做。但天上的老
                   闆,我們的神吩咐我們去傳福音,人好像聽不到,不聞不問不行動,甚至當祂
                   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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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vin Reid, Introduction to Evangelism, (Nashville: B&H Publishing group, 1998), x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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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 4 )。「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
                   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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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路十五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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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
                   他顯現。」(約十四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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