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保险决策参考2019年1.2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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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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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
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因为关系到民生,“大病医保”的入围门槛也是不低。
根据《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规定,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
能力不低于 100%,其他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
的偿付能力不低于 150%。另外,除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外,
开办大病保险的险企注册资本不低于 20 亿元或近三年内净
资产均不低于 50 亿元;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总公司必须
满足在中国境内连续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 5 年以上且具有
成熟的健康保险经营管理经验等多项条件。
在严苛的考核要求下,一些保费的优秀生也一直没有进
入名单之中。此外,也没有一家在华的外资险企入围。
一外资险企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大病保险深
入全国各地,而外资险企多集中于一线城市中,不像国内传
统险企在各地都有驻点或者如地方性险企具有地方优势,外
资险企达不到大病保险的承保条件。
另外,民安财险、华泰财险等 7 家原有险企并未出现在
新调整后的名单中。一资深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对《国际金融
报》记者表示,增资一时难以到位、偿付能力不足等不符合
监管要求,是这类险企不再拥有经营资格的主要原因。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对大病保险资质名单进行
动态调整,及时将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大病保险业务的保
险公司纳入资质名单,将不再符合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调整
出名单,推动大病保险制度平稳有序运行。
(国际金融报 2019/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