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第二屆「專資青年追夢計劃」專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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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專 業 及 資 深 行 政 人 員 協 會
第 二 屆 「 專 資 青 年 追 夢 計 劃 」
予 香 港 清 晰 的 定 位,作 為 粵 港 澳 大 灣 區 發 展 的 核 心
引 擎、四 大 中 心 城 市 之 一,期 望 可 以 在 金 融、科 技
創 新、服 務 業 高 端 增 值 發 展 等 多 個 方 面,與 大 灣 區
的 內 地 城 市,實 現 優 勢 互 補,共 同 發 展,將 香 港 的
經 濟 發 展 帶 到 一 個 新 台 階 。
3.3.3 對 房 屋 政 策 的 建 議
3.3.3.1 房 屋 政 策
大 部 分 學 員 表 示,香 港 人 口 持 續 增 長,房 屋 需
求 遠 比 供 應 大,不 論 是 年 輕 人 甚 至 中 產 家 庭,亦 難
以 負 擔 高 昂 的 樓 價。有 學 員 建 議,政 府 可 為 首 次 置
業 但 收 入 不 符 合 申 請 居 屋 資 格 的 青 年 , 提 供 免 息 貸
款,將 所 需 首 期 金 額 減 至 樓 價 一 成,免 息 貸 款 加 上
銀 行 按 揭 成 數,可 提 高 至 樓 價 的 九 成,讓 年 輕 人 不
致 置 業 無 望 。
另 外 公 屋 政 策 方 面 , 現 時 公 屋 平 均 輪 候 時 間 更
突 破 近 年 高 位 至 5.8 年,雖 然 政 府 數 年 前 收 緊 富 戶
政 策,惟 收 回 公 屋 單 位 情 況 不 如 理 想 。 有 學 員 建 議 ,
政 府 應 進 一 步 收 縮 公 屋 富 戶 政 策 , 減 少 資 源 錯 配 情
況 , 讓 公 屋 可 真 正 分 配 給 有 需 要 的 市 民 。
3.3.3.2 開 闢 土 地
為 填 補 土 地 供 應 不 足 的 問 題 , 受 訪 學 員 支 持 新
一 份《 施 政 報 告 》中,發 展 新 界 北 部 都 會 區 的 政 策,
期 望 有 助 解 決 香 港 中 長 期 的 土 地 需 求 和 回 應 可 持
續 發 展 。同 時 建 議 政 府 加 快 行 政 效 率,進 一 步 設 立
專 責 部 門 或 法 定 組 織 執 行 相 關 事 宜 , 以 加 強 政 府 部
門 的 統 籌 及 執 行 工 作 。
另 有 學 員 提 出,土 地 供 應 不 足 固 然 是 令 房 屋 供
應 減 少 的 成 因 之 一 , 不 過 只 要 政 府 善 用 現 行 土 地 資
源,已 能 協 助 滿 足 部 分 房 屋 需 求,例 如 考 慮 利 用 郊
野 公 園 外 邊 陲 地 帶 , 生 態 價 值 不 高 的 土 地 用 作 興 建
房 屋 之 用。若 能 在 做 好 環 境 影 響 評 估,不 影 響 環 保
的 情 況 下 發 展 部 分 邊 陲 地 帶,可 為 更 多 市 民 提 供 住
所,亦 屬 較 快 及 大 規 模 增 加 土 地 供 應 的 有 效 辦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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