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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為了探明丁香花園的奧秘,上海作



                                                                                                                                                                   家宋路霞走訪了諸多李家後人,寫了《上



                                                                                                                                                                   海的豪門舊夢》,書中記載著:筆者曾經



                                                                                                                                                                   看到一份1904年李經方、李經邁及李國傑



                                                                                                                                                                   ( 其父李經述已過世,由其繼承二房應



                                                                                                                                                                   得的財產)分家產時立下的合同,不能不



                                                                                                                                                                   產生了疑問。因為那份合同裏歷數了李鴻



                                                                                                                                                                   章所有房產的情況及其歸屬,卻沒有提到


                                                                                                                                                                   “丁香花園”。




                                                                                                                                                                       這份合同的原件在李經邁去世後,



                                                                                                                                                                   其子李國超移居海外時帶到了美國。前些



                                                                                                                                                                   年美國學者福爾索姆在李國超處見到了這
                       左上圖:中西合璧的花園別墅

                                                                                                                                                                   份合同,並征得主人的同意,將其收入自




                           1940年李經邁逝世後,其子李國超將                                                                                                                      己的專著中。近年來苑書義先生的專著



                       丁香花園等家產變賣。1942年張善紳在此                                                                                                                        《李鴻章傳》在國內出版,該書收入了這



                       創辦中華聯合制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解                                                                                                                          份合同的中文譯本。這份分家合同,不包



                       放初,丁香花園是中共華東局機關所在                                                                                                                           括金銀財寶等動產,只涉及分布在安徽、


                       地,陳毅、潘漢年、劉亞樓、陳賡等先後                                                                                                                          江蘇和上海的土地、房屋和一處當鋪等不



                       在此辦公和居住。1952年政府出資在花園                                                                                                                        動產,而涉及在上海的房產只有一項,即



                       內興建了一幢輪船狀樓房(二號樓)。                                                                                                                           合同的第八項:




                           文化大革命期間,上海市委寫作組於                                                                                                                            “(八)上海一價值4.5萬兩白銀之



                       1971年在丁香花園成立,因此又被稱為                                                                                                                         中西合璧式房出售,其中2萬兩用於上海



                       “丁香花園寫作班”。90年代後期二號樓                                                                                                                         李氏祠堂之開銷,其余2.5萬兩用於在上



                       改建成了申粵軒酒家。花園中建了噴水                                                                                                                           海外國租界買地建屋。該房屋為三位繼承



                       池,將園林向西南外伸5580平方米,後成                                                                                                                        人之公有居處,歸三人共同所有、共同管



                       為興國賓館分部,現為上海市老幹部活動                                                                                                                          理。”照此合同的說法,李鴻章在滬的惟


                                                                                                                                                                   一房產已經賣掉了,然而李經邁、李國



                       左下圖:申粵軒酒家                                                                                                                                   超父子所居住的丁香花園,直到1940年李


                                                                                                                                                                   經邁去世後李國超出國之前才賣掉,由此



                                                                                                                                                                   我推想,丁香花園該是李經邁的花園。況



                                                                                                                                                                   且園中有一偌大的龍頭,李鴻章吃了豹子



                                                                                                                                                                   膽也不敢在自家花園裏擺龍頭!那是僭越



                                                                                                                                                                   犯上要殺頭的罪名呀!





                                                                                                                                                                       為了保險起見,我又翻拍了著名園林



                                                                                                                                                                   建築專家陳從周教授的專著《近代上海建


                                                                                                                                                                   築史稿》上被認定是李鴻章上海宅邸的老



                                                                                                                                                                   照片,拿著它跑到丁香花園去對照。其結



                                                                                                                                                                   果證明,此舊照與丁香花園裏的洋樓根本



                                                                                                                                                                   不是一碼事,倒有可能就是合同上所說的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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