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2018版】洛阳师范学院学生生活服务指南
P. 57

洛阳师范学院学生生活服务指南(2018 版)







                                               学生社会工作






                  一、学生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洛


                  师团【2018】20 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应遵循以下

                  程序:

                        1.向全体学生公布学生干部职位设置、参选条件和选拔程序,符


                  合条件的学生向相关组织提出参选申请;

                        2.相关组织对照学生干部任职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资格审

                  查,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竞选环节;

                        3.以主题演讲和答辩形式开展竞选,由相关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

                  组成评审团,以无记名方式投票确定入围人选;


                        4.对入围人选进行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由相关部门统

                  一命题,主要测试候选人综合素质以及与团学工作相关的知识和能力;

                  面试以分岗位进行,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主要测试候选人在


                  领导能力、工作常识、综合素质等各方面与选拔岗位的适配程度;

                        5.政治审查。对进入预备人选的学生干部,相关部门要对其进行

                  政治审查,主要通过和学生所在学院的党委副书记、团委(团总支)

                  负责人、学生辅导员、同学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其日常表现情况,并

                  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材料;


                        6.相关组织根据所设岗位的职责要求和对候选人的综合评价,确

                  定拟任用学生干部的人选;

                        7.拟任用学生干部人选确定后,要通过海报、网络等各种途径向


                  师生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接受师生对候选人、选拔程序及选拔结



                                                        - 54 -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