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 四 , 於 此 復 有 人 經 至 受 持 中 , 乃 等 身 沙 恒 河 ; 若 施 命 布 以 人 , 提 ! 若 「 須 菩 有 、 善 女 善 男 子 二 十 名 三 十 二 三 說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偈 , 等 相 ︼ 為 」 。 相 , 其 福 他 人 說 , 非 是 即 相 是 , 甚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