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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技術士技能檢定印前製程職類乙級術科測試評審表

                                                                                                      共 4 頁


               姓       名                   檢定日期                   評  審  結  果    □及格  □不及格  □缺考

                准考證

                  號碼
                                           檢定地點                   監  評  人  員
                崗位號                                               簽        章


               試題編號  19100-106202  測試時間                                          請勿於測試結束前先行簽名

                             評                    審                   項                   目
               一、凡有下列試場違規事項者,評審結果為不及格。(於該項□內打 V)
               □1.代人製作或受人協助者。                                  □5.擅離或自行變換測試位置。
               □2.中途棄權者。                                       □6.不遵守檢定場所規定且屢勸不聽。
               □3.故意毀壞測試場機具、物料。                                □7.未考慮工作安全,釀成災害。

               □4.有夾帶(含隨身碟)或交換工作者。
               凡有上列各項之情事者,必要時請註明其具體之事實,列舉如下:


               二、凡無上列任一情事者,請作下列各項評分

                    (一)評分項目及扣分標準(各項目缺點,可多處扣分,扣分原因請註明)
                      項
               項  目        內                     容    基本扣分  最高扣分  扣              分    註                 記
                      次
                       1  不與監評人員配合                        5         20
                 工
                       2  應檢時服裝儀容不整                       5         10
                 作
                       3  現場吸煙、嚼檳榔                        5         20
                 態
                 度     4   作業過程及結束後未維                     5         10
                           護現場整潔
               扣分小計                                                                                     分

               操作      1  未按標準操作流程                        5         10
               方法  2  設備操作步驟不正確                           5         20

               扣分小計                                                                                     分
               操作  1  製作觀念不正確                             5         20

               技術  2  機組操作熟練度不足                           5         20
               扣分小計                                                                                     分

               扣分總計(扣分總計不得超過 40 分)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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