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術科試題第一部分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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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技術士技能檢定印前製程職類乙級術科測試評審表


                                                                                                      共 4 頁


              姓       名                   檢定日期                    評  審  結  果     □及格□不及格□缺考

                准考證

                 號碼                       檢定地點                    監  評  人  員

                崗位號                                               簽       章

              試題編號  19100-106205  測試時間                                           請勿於測試結束前先行簽名

                             評                審              項               目

              一、凡有下列試場違規事項者,評審結果為不及格。(於該項□內打 V)
              □1.代人製作或受人協助者。                                □5.擅離或自行變換測試位置。
              □2.中途棄權者。                                     □6.不遵守檢定場所規定且屢勸不聽。
              □3.故意毀壞測試場機具、物料。                              □7.未考慮工作安全,釀成災害。

              □4.有夾帶(含隨身碟)或交換工作者。
              凡有上列各項之情事者,必要時請註明其具體之事實,列舉如下:


              二、凡無上列任一情事者,請作下列各項評分

                   (一)評分項目及扣分標準(各項目缺點,可多處扣分,扣分原因請註明)
                      項
              項   目       內                      容    基本扣分  最高扣分  扣             分    註                  記
                      次

                       1  不與監評人員配合                       5          20
                工
                       2  應檢時服裝儀容不整                      5          10
                作
                       3  現場吸煙、嚼檳榔                       5          20
                態
                          作業過程及結束後未維
                度      4                                 5          10
                          護現場整潔
              扣分小計                                                                                  分

               操作      1  未按標準操作流程                       5          10
               方法  2  設備操作步驟不正確                          5          20

              扣分小計                                                                                  分
               操作  1  製作觀念不正確                            5          20

               技術  2  機組操作熟練度不足                          5          20
              扣分小計                                                                                  分

              扣分總計(扣分總計不得超過 40 分)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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