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術科試題第一部分封面】
P. 62

伍、技術士技能檢定印前製程職類乙級術科測試評審表


                                                                                                   共 3 頁


                姓      名                    檢  定  日  期             評  審  結  果    □及格□不及格  □缺考

                 准考證

                  號碼
                                            檢定地點                   監  評  人  員

                 崗位號                                               簽        章


                試題編號  19100-106208  測試時間                                         請勿於測試結束前先行簽名

                             評                    審                   項                   目
                一、凡有下列試場違規事項者,評審結果為不及格。(於該項□內打 V)
                □1.代人製作或受人協助者。                               □5.擅離或自行變換測試位置。
                □2.中途棄權者。                                    □6.不遵守檢定場所規定且屢勸不聽。

                □3.故意毀壞測試場機具、物料。                             □7.未考慮工作安全,釀成災害。
                □4.有夾帶(含隨身碟)或交換工作者。
                凡有上列各項之情事者,必要時請註明其具體之事實,列舉如下:


                二、凡無上列任一情事者,請作下列各項評分

                    (一)評分項目及扣分標準(各項目缺點,可多處扣分,扣分原因請註明)

                       項
                項  目        內                     容    基本扣分  最高扣分  扣             分    註                記
                       次
                        1  不與監評人員配合                        5         20
                 工
                        2  應檢時服裝儀容不整                       5         10
                 作
                        3  現場吸煙、嚼檳榔                        5         20
                 態
                 度      4   作業過程及結束後未維                     5         10
                            護現場整潔
                扣分小計                                                                                 分

                操作      1  未按標準操作流程                        5         10
                方法  2  設備操作步驟不正確                           5         20

                扣分小計                                                                                 分
                操作  1  製作觀念不正確                             5         20

                技術  2  機組操作熟練度不足                           5         20

                扣分小計                                                                                 分
                扣分總計(扣分總計不得超過 40 分)                                                                  分



                                                           60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