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2019《 丝路泰商》西安市泰兴商会会刊创刊号(电子刊)
P. 8

商        和衷共济,发展共赢

       Silk Road Thai Merchant   Harmony, Development and Win-Win









          银杏之乡--泰兴

                                                                      气候宜人 、人杰地灵、
                                                                      风景秀丽 、大美水乡。






                                                      泰兴市位于江苏省中部、是江苏省泰州市下辖市,是
                 教 育 之 乡                       江苏省直管县三个试点之一,享有部分地级市职权。东接
                 银 杏 之 乡                       如皋市;南接靖江市;西濒长江,与扬中市、常州市新北
                                               区隔江相望;北邻泰州市姜堰区,东北与南
                 建 筑 之 乡
                                               通市海安县接壤;西北与泰州市高港区毗连。
                 提 琴 之 乡                              泰兴置县于南唐升元元年(公元937年),寓意“国


                 减速机之乡                         泰民安,百业兴旺”,有“教育之乡” 、“银杏之乡”、
                                               “建筑之乡” 、“提琴之乡” 、“减速机之乡”之称。

                                                      2017年,泰兴市连续17届跻身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
                                               争力百强县(市)行列,位列第34名。实现地区生产总
                                               值96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7

                                               9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1.3亿元,工业国税开票
                                               销售145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比上年提高0.7
                                               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390元。

                                                      泰兴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行政区划面积1172平
                                               方公里,泰兴东西最大直线距离为47.0千米,南北最大

                                               直线距离为43.5千米。截至2015年末,泰兴地区户籍总
                                               人口119.53万人,常住人口107.72万人。
                                                      2018年11月,入选中国工业百强县(市)。

                                                      2018年12月,入选全国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100强、
                                               投资潜力100强,中国最佳县级城市30强。2019年在中
                                               国“最适合养老居住”排名前二十个城市中,排名第
                                               一。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