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营改增第一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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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文件——泸建市管〔2018〕28号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增值税率折算率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
        〔2018〕20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增值税率调整后本
        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工作的通知》(沪建标定〔2018〕201号)等文件的要求,从
        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对上海市建
        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各类材料中含增值税率的折算率(试行)》
        和《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增值税率折算率的通知》等文件中的增税率折算率及
        相应内容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发布,供市场参考。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2018年4月26日





        附件:(上海市建设工程各类材料增值税率的折算率表)在相关网站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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