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箋範例-內會(分會) 104/21010218 填明承辦單位名稱 3 年 註明結束語+公文 送會單位名稱 課員000 課長000 0601 / 0900 0601/ 0930 專員000 0601 / 0920 1、會請各課室研提具體意見、提供所需資料或傳達相關公 務訊息時,如處理時效具急迫性者,可使用便箋以分會 方式處理。 2、便箋之蓋章位置,位於文末處下方。 小叮嚀: 便箋係以個人或單位 名義於洽商或回復公 務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