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中科志電子書
P. 73
文化資產
就在眾人腦力激盪,探索高等
研究園區所帶來的台灣高科技轉型
方向,中科負責開發的同仁頂住相
當的壓力完成任務的過程中,中興
新村獨有的歷史文化價值引發政府
至社會各層面的廣泛討論。
中科深知中興新村建築群與景 觀的歷史價值,因此籌備伊始即以 不破壞中興新村既有都市紋理、保 留具歷史意涵之建物及街廓、維持 台灣省政府基本運作等三大前提為 規劃原則。行政院核定籌備計畫 後,2010 年中科立即進行中興新 村文資保存的全面調查與規劃,逐 棟調查、記錄、造冊、建檔,並依 據歷史文化、空間紋理、土地使 用、建築型式、建築特色、結構耐 震及訪談地方意見等詳細調查評估 作業,訂出點—線—面系統性的保 存計畫,完整保留中興新村都市紋 理重要精髓之第一鄰里單元、各個 名家建築師建築群等空間紋理、各 道路與綠地系統及重要人文地景。 2010 年 8 月完成文資保存計畫提 送至南投縣政府審議。但 2011 年 1 月 26 日於南投縣政府召開的文 化資產審議委員會中,南投縣李朝 卿縣長以爭議過大,裁示另案討 論。
經多次專家學者現勘、召開公 聽會及審查會後,有關中興新村 是否為「聚落」的部分,2011 年 10 月 6 日南投縣政府召開文資審 議委員會,最後決議未通過登錄 為「聚落」。但是,2012 年 1 月 19 日南投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 決議,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全 區(除南內轆地區外)指定為「文 化景觀」進行保存,總面積約 234 公頃,佔了園區總面積 90%(含 1 處古蹟、11 處歷史建築),並 於2012年3月15日公告。此後, 高等研究園區文資保存區內所有 修繕案件皆須送文化資產審議委 員會審查通過後方可動工。
下一代新村
2013 年 10 月 7 日 行 政 院 召 開「中興新村發展規劃」專案第 3 次會議,行政院江宜樺院長裁示, 考量國科會擔任本案計畫之主政 機關的困難,將審慎考量是否成立 專案小組,協調督導跨部會分工 事宜;本案屬重大公共建設,政 府已投入相關資源,仍請國科會 持續以南核心區為優先開發方案 進行規劃。次年 3 月 18 日中科完 成《以南核心為優先開發方案效 益評估報告》函報部。7 月 6 日行 政院毛治國副院長於官邸召開「中
興新村發展規劃發想會議」提示, 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原則仍由 科技部(原國科會)擔任主政機 關,依此原則,11 日中科於科技 部召開「開創『中興新村未來村』 構想會議」。19 日毛治國副院長 視察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特別 指示,研議南核心機關遷移至北 核心區。
「未來村」成為高等研究園 區發展的發想起點後,經過多次 洽商、溝通,2015 年 6 月 18 日 科技部林一平次長主持「中興新 村未來生活實驗基地發展構想諮 詢會議」,整個實驗場域(living lab)集結了科技部、交通部、文 化部、農委會、衛福部及經濟部, 涵蓋食、衣、住、行、育樂、醫療、 藝術等各個面向。9 月 16 日中科 傳送《「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 規劃與建置」105 年度綱要計畫 書》至科技部。2016 年 1 月 6 日 行政院毛治國院長主持專案會議, 聽取王永壯局長報告「未來優質 生活實驗場域規劃與建置」,王 局長並於 14 日在行政院第 3483 次院會報告「中興新村 ‧ 下一代 新村」,院會決定准予備查。25 日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核定中 興新村《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 規劃與建置計畫》。
71
挑戰及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