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群书治要分享一_Neat
P. 86

群书治要分享之三十五

















































                     “民不畏死,不可惧以罪;民不乐生 ,不可劝以善。虽使契布五


                     教,咎繇作士,政不行焉。故在上者,先丰民财,以定其志,帝耕


                     籍田,后桑蚕宫,国无游民,野无荒业。财不虚用,力不妄加,以

                     周民事,是谓养生。”                   《申鉴.卷四十六》


                   【白话解释】:


                       如果老百姓连死都不怕,便很难用治罪的办法来让他们畏惧;如


                          果人民对生


                   存都失去信心,就很难用善行来劝勉他们。即使让商代的始祖契                                                    来


                   推行五伦道德教育,让舜的臣子咎繇来做执法的官员,政令也是难以




                                                            81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