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臺灣高等法院-維安案例彙編-最新版 手機版
P. 25

貳 – 危安事件案例研析

                                                                                                                                                       院宇維護篇(1)


        ‧策進作為:

           1. 院方與檢方協調上班時段於院檢大廳增設法警執勤崗哨,並於事件發生後開始指派法警各執勤半日,加強對往來車輛及出入人員
                警戒留意,另中午休息時間(12時30分至13時30分)則關閉院檢大門,保留法警室側門供洽公出入。
           2.   於院檢聯合辦公大樓大門口斜坡車道兩側均設置阻車柵設備,由大廳執勤人員檢視操作,原則僅放行公務車輛通過。

           3.  加強值班法警善用監視錄影設備即時掌握安全現況,將大廳入口處監視畫面以單一螢幕顯示,並將顯示器移至值班台視線前側。
           4.  大廳完成增設緊急壓扣連線設備及改裝法院志工服務站及法警執勤台。
           5.   請訴輔科聯繫OO縣司法志工協會將危安通報處理程序列入司法志工年度教育訓練課程,並由政風室加強員工危安宣導。
           6.  與檢方政風室協調如接獲可能危及院檢辦公大樓之危安通知,持續密切保持雙向通報聯繫。

           7.  規劃於大門增設相關安全設備。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