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臺灣高等法院-維安案例彙編-最新版 手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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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 危安事件案例研析

                                                                                                                                                            其他篇(1)

            • 策進作為:

                   1. 請法警室持續注意A進出本院之動態及加強安全檢查,並適時宣導同仁應加強留意可疑人士,注意門禁管制安全。

                   2. 將該區法官通道對外玻璃窗改為毛玻璃材質,避免A自外側窺視乙法官動向。
                   3. 將該法庭相連之各法庭法官通道加裝管制感應門,防範有心人士尾隨進入。

                   4. 請乙法官開庭前通知法警室派員陪同前往法庭,開庭時派法警1名全程戒護並於閉庭時陪同通行法官通道返回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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