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 - 外贸主业政策及法规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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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一)文化服务
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凝炼萃取和对外推介,坚持创造
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做好中国文学、戏曲、书画、民乐等传统
经典的现代呈现和译介推广,加强对我国世界文化遗产和非物质
文化遗产的活态展示和国际推介。深度挖掘中医药、中餐、中华
武术、传统曲艺等特色优势,支持中华特色服务贸易企业建立海
外机构和服务网点,融合协同走出去。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加大
内容创新力度,创作开发体现中华优秀文化、展示当代中国形象、
面向国际市场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文化企业拓展文化出口平
台和渠道,鼓励各类企业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
开展文化领域投资合作。推动对外文化贸易优化升级,稳定传统
优势文化产品出口,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贸易方式,提高数
字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尽快培育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成为
海关高信用企业,享受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减少对文化出口的行
政审批事项,简化手续,缩短时限。加强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支
持文化企业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加强老字号商标保护,
在传承传统技艺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理念和技术创新服务方式,
开发面向海内外的特色服务。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
文化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打造一批具有
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培育一批竞争力较强的中华传统服务企
业,打造一批享誉海外的中华传统服务品牌。搭建若干具有较强
辐射力的文化交易平台,使对外文化贸易额在对外贸易总额中的
比重提高,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的份额进一步扩大,
中华文化影响力持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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