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5 - 疫情防护指南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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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以评估督促工作责任落实、以评估督促防疫措施落实。中小学
开学评估工作由学校属地政府负责实施。高职院校和区属中等职
业学校开学评估工作由学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并及时
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各普通本科院校开学评估工作由自治区教
育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 三)持续抓好开学后校园疫情防控。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
务院印发的防控技术方案 ( 见附件)和教育部印发的防控工作指
南要求,做好开学后的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严守校门,加强封
闭式管理,坚决做到 “ 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
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
身份和检测体温,对有发烧、咳嗽症状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
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各地教育部门要主动协调卫生
健康部门,按照属地原则,选派医务人员 ( 含医生、护士、防控
人员)进驻结对学校,指导学校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及时对
出现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现场处置,并按程序上报,实现
医务人员保障服务全覆盖。发现疑似病例的学校,要及时向辖区
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并
严格落实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 四)做好开学前后的教学衔接。正式开学前,各学校要按
照 “ 空中课堂”教学安排,指导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开学后,要
精准掌握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诊断评估学习质量,有针对性地制
定教学计划,保证线上教学与开学后教学工作有效衔接。对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