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軍身為大股東,當然也要參與供股。在賣掉 8 億股
之後,他仍然持有 17.6 億股,按照二供一的比例,供股
的金額是 7 元 × 17.6 億股× 0.5 = 61.6 億元。
賣了股票的錢,用來供股之後,還有一點餘錢剩下來。
撒旦的數學,真厲害!
先賣股票,再用賣股票的錢供股,算得真絕。
供股的過程非常順利。由於高達 30% 的折讓率,很
容易就找到包銷商,機構投資者的反應也非常
正面,看好新鑽石礦的前景,很樂意地作出供股。
至於交易所審批和股東的舉手投票,由於現在的春光
集團,已變身成為一隻鑽石礦股,所以對收購新的鑽石
礦,也是很順理成章的事。整個投票過程,完全沒有難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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