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2 - 財技風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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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易」和「不涉及實質擁有權轉變」,例如同一個人交




                   叉買賣一隻股票,以達到推高股價的結果,被判罪的機



                   會就會很高;但如果你拿著一筆錢,真金白銀地不斷買




                   入一隻股票,令到價格持續上升,或是不斷沽出一隻股




                   票而令價格下跌,就很難定罪為操控價格。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571 章 XIII 部第 303 條,




                   如果任何人犯該部所訂罪行,若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



                   高可處罰款 1,000 萬港元及監禁 10 年;如經循簡易程




                   序定罪,最高可處罰款 100 萬港元及監禁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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