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法院。
站在被告欄內的人,名字叫做彭陽。
陪審團的代表站立起來︰「法官大人,我們一致裁定,
被告彭陽罪名成立!」
法官作出判詞︰「現在本席宣判,被告彭陽虛假交易、
意圖謀殺、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等三項罪名成立,一共判
監二十年,即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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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陽聽到宣判結果,木無表情。
二十年的刑期,早在彭陽預料之中,可是當事實來到
眼前,要接受原來並不容易。在警衛押解下他離開了法
院,登上囚車,直接被送往赤柱監獄。
今天老天爺似乎也跟彭陽開玩笑,天氣特別好,與彭
陽此刻的心情,剛好是一百八十度的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