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獎勵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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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 10
政策與程序
 10.8 禁止囤積 本公司的成功取決於對最終消費者的銷售,嚴格禁止所有形式的庫存,包括但不限於為獲得額外 報酬而購買產品。本公司知悉傳銷商將購買自己使用的產品,但是,公司嚴格禁止嘗試符合獎勵 計畫的晉升條件而花費不合理之金額購買產品。
10.9 零售銷售規則 5k(含)以上級別的傳銷商需要每月至少銷售予五(5)個零售客戶。
10.10 訂購方式 所有提交給本公司的訂單應有傳銷商的識別碼(ID),以幫助公司正確處理和運送訂單。未能提 供此資訊可能導致訂單處理之延遲。
10.11 直接購買 傳銷商應直接從本公司購買傳銷商需要的產品。如果傳銷商從傳銷商的推薦人傳銷商個人庫存取 得產品,則本公司不會就此類交易支付佣金。
10.12 付款方法選項 除非另有特別說明,購貨可以現金、匯款、轉帳、信用卡支付。沒有預先付款,沒有訂單會予以 發送。
10.13 運送和處理 傳銷商訂購時的唯一責任,是指明(a)運送的方式,(b)配送地址、和(c)收貨人姓名及聯絡 電話。
10.14 產品交付 在付款後,本公司會處理訂購的產品和材料的裝運。如果某項目暫時缺貨(TNA),收貨人將在裝 運所附的裝箱單上收到該通知。如果發生 TNA,則該項目將盡快發送。傳銷商在產品出貨之前三 (3)可以書面請求取消缺貨之訂單。
10.15 貨物損壞 運輸公司負責產品運輸途中所發生的任何損壞。因此,傳銷商應及時報告損害,以便使施樂恩向 托運人提出索賠。
若傳銷商收到外觀損壞的包裹,應遵守以下程序:
●接受交貨。 ●在可能的情況下,在司機離開前,請注意交貨單上看起來有損壞的箱子數量,並要求司機以書
    面確認損壞。
   ●保存損壞的產品或箱子,由運輸代理人進行檢查。
   ●與施樂恩客服部門聯繫,安排換貨訂單和通報受損貨物。
   本公司將追蹤所有交貨。傳銷商應在發現任何運輸差異或貨品異常時立即與本公司聯繫。
10.16 價格變動 施樂恩保留更動任何產品、服務和行銷資料的價格以及修正產品點數的權利。
10.17 收據及零售定價 傳銷商需提供書面收據給本公司所有零售客戶。雖本公司提供之建議零售價格可作為指導,但傳 銷商可以以他們和他們的客戶同意的任何零售價格出售本公司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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