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豐原國中 五力全開 學生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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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力 全 開•綻 放 豐 采
3.臺中市立豐原國民中學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
106 年 12 月 25 日訂定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06年4月13日頒布「臺中市國民中學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 輔導實施要點」訂定之。
二、為輔導學生充分利用假期,充實生活內涵,促進身心健康,及利用學期中課 外時間在校實施補救教學,擴大學習效果,特訂定本要點。
三、開設種類為寒假學藝活動、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三種。 (一)寒假學藝活動
1.實施時間:以上午為限,不超過二週,總時數四十節為上限。 2.開班原則:獨立開班,不併班;開班人數為班級人數的85%,四捨五 入。
(二)暑假學藝活動 1.實施時間:以上午為限,不超過六週,總時數一百二十節為上限。 2.開班原則:
2-1.獨立開班:開班人數為班級人數的85%,四捨五入。 2-2.併班:原班參加人數至少5人以上,2~4班併班為原則,總人數須 達20人以上。併班導師由原班導師輪流擔任之。
(三)課後輔導 1.實施時間:學期中於每週一至週五實施,每日放學後下午四點至五點間 實施為原則。
2.開班原則:
2-1.獨立開班:開班人數為班級人數的85%,四捨五入。 2-2.安親課輔班:原班未能獨立開班而仍想參加課後輔導之學生,總人 數須達20人以上。安親課輔班導師由原班導師輪流擔任之。
四、收退費原則 (一)收費:每生每節22元;持有低收入戶證明學生,免繳納費用。 (二)退費:學生中途因故無法繼續參與活動,依下列規定退還該生所繳費用。
1.開課前申請退費者,全數退還。 2.開課後,上課節數未逾課程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三分之二。 3.開課後,上課節數逾課程三分之一,未逾課程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退 還三分之一。 4.開課後,上課節數逾課程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不予退費。
五、本要點經主管會報討論,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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