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豐原國中 五力全開 學生手冊
P. 34
五 力 全 開•綻 放 豐 采
9. 臺中市立豐原國中服裝儀容規定、請假手續等須知
壹、服裝儀容
一、髮型:
( 一 ) 原則:整齊、清潔、自然。 ( 二 ) 具體作法:
(100 年 6 月 30 日校務會議通過 ) (106 年 1 月 19 日校務會議通過 )
1. 定時清理,保持清潔。
2. 適時修整頭髮 ( 不使用化學藥品如幕斯 . 髮雕...等 ) 3. 不覆蓋眉毛、臉龐。
4. 不染、不燙、不奇形怪狀。
( 三 ) 男生:
1. 前不過眉毛,兩側頭髮不可蓋過耳朵,後面推高。
( 四 ) 女生:
1. 不過肩膀。
2. 過肩膀者束髮。 二、制服:新式校服將另行規定。
註:制服一律買現成,嚴禁穿著訂作衣褲,違者沒收。
三、運動服裝:
( 一 ) 一律穿著學校統一訂購之夏、冬季制服。
四、鞋襪:男女生一律穿著球鞋(以白色為底色,商標大小不得超過鞋面 1/5)、 白色襪子 ( 襪子長度需露出鞋沿 ),球鞋需繫鞋帶,鞋帶為白色。
五、書包:分成雙肩式或側背式,一律印有「豐原國中」字樣或圖樣,不得在書 包上塗畫及加裝飾物。
六、其他:不可佩戴耳環、假睫毛、瞳孔變色片或放大片等化妝物品。
貳、請假手續須知
一、事假:應檢附家長證明,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未按規定者不予准假。 二、病假:應於三日內補辦請假手續,逾期限者視為曠課論。 三、公差假與外出者:應由領隊老師及導師簽章後,送生活教育組。 四、事、病假請假單向導師登記索取。 五、公差假單、外出單向生活教育組登記索取。 六、缺曠者每週公佈一次,並郵寄通知家長。如有誤載須當週提出更正,逾期不
再更改。
七、無正當理由上課遲進教室超過 20 分鐘者一律以曠課登記。 八、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註:
1. 制服與運動服嚴禁交替穿著。
2. 輔導週若不合規定給予口頭警告,正式服裝儀容檢查之後,若未按
規定穿著,依校規處罰。
32 臺 中 市 立 豐 原 國 中 學 生 手 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