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豐原國中 五力全開 學生手冊
P. 47

十二、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得依據調查結果,建議處遇及處分之方式,轉由教評 會或校長作裁奪,申訴人及申訴之相對人對申訴案之決議有異議者,得於 二十日內提出申覆。經結案後,不得就同一事由,再提出申訴,覆議以一次 為限。
十三、性騷擾或性侵犯事件經查證確實,應視情節輕重,依相關法令對申訴之相 對人為適當之懲戒或處理。如經證實有誣告之事實者,亦對申訴人為適當之 懲戒或處理。對心智喪失、精神耗弱、生理受傷、酒精、藥物作用影響或喪 失意識狀況下實行性行為者,不得以其無拒絕為由而規避性侵犯責任。並依 性侵害犯罪防制法及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實施要點,向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及當地性侵害防治中心通報之。
十四、為處理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遭受性騷擾及性侵犯事件所產生的身心傷害, 本校整合校園資源網路,依受害者或申訴者之意願與其需求,提供相關服 務。
十五、本校所有單位及處理工作人員應謹守保密原則,以客觀公平的態度處理侵 犯事件,如有違反,經查證屬實,則依相關法令懲處之。如性別平等教育會 委員不適任,經委員會評鑑決議後,報請校長核可後執行。
十六、本要點經本校性別平等會議報請校長核定後,陳報市府核備後實施,修正 時亦同。
Students' Handbook At Feng Yuan Junior High School 45


































































































   45   46   47   48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