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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管理條例第51條》規定,「販售生前契約                           台灣仁本生前契約依據《殯葬管理條例》
                  之合法業者必須將預收款百分之75的費用交付信                           之規定,逐筆逐額信託75%至元大商業銀

                  託基金」。殯葬禮儀服務業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                            行信託專戶,消費者隨時可以在元大銀行
                  葬服務契約,其有預先收取費用者,應將該費用                            網站/信託理財/預收款信託查詢/生前契
                  百分之七十五,依信託本旨交付信託業管理。除                            約信託查詢,點選台灣仁本服務股份有限
                  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履行、解除、終止或本條例                            公司,登入契約號碼與身分證字號,即可
                  另有規定外,不得提領。前項費用,指消費者依                            查詢契約信託情況,給您安心保障。
                  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所支付之一切對價。殯葬禮儀                             http://www.yuantabank.com.tw/bank/
                   服務業應將第一項交付信託業管理之費用,按月                           台灣仁本生前契約元大銀行信託查詢網址
                   逐筆結算造冊後,於次月底前交付信託業管理。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第一項信託契約,應會商信託
                   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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