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廉政手册
P. 61
督并认真查处违约和违纪行为。
(九)某一方发现对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和上述条款的行为,及时提醒
对方予以纠正,必要时,可向对方单位领导或上级单位举报。违反方不得以任何借
口进行报复。
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条款,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
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条款,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
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
方有权终止分包工程合同,并酌情撤销乙方中交股份《合格劳务分包商》资质等处
罚。
(三)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
由甲方或甲方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本
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三、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上级监督部门一份。
甲方单位举报电话: 乙方单位电话: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