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108學年度學生輔導資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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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教     深     耕     計     畫


                      本     校     弱     勢     學     生     補     助     暨     獎     勵     措     施





                          弱勢學生係指具本校學籍之在學且符合下列各款身分之一者:

                         (一)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包含: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

                                 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
                                 子女學生、原住民學生。

                         (二)  未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但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三)  不同教育資歷且入大學機會較少之弱勢學生(例:三代無人上大

                                 學者、新住民、本校希望入學計畫學生等)。
                         (四)  其他本校所界定之弱勢學生。


                     【學習獎助金】

                         社會及社區服務

                                                     參與社會服務


                      對象        本校弱勢學生
                                【課外組】葉  慈幹事   3366-2063#19
                    承辦人員
                                【住宿組】卓雅芳組員   3366-2266

                                1.  參與本校社會服務,並完成學習成果者,核發學習獎助金 6,500

                                    〜15,000 元,協助籌備活動者增加核發 50%獎助金(洽課外
                      金額            組)。
                                2.  參與住宿生社會服務(依服務機構要求),並完成學習成果者,
                                    每月核發學習獎助金 2,000 元(洽住宿組)。


                                                     參與保健服務


                      對象        本校弱勢學生

                    承辦人員  【保健中心】詹千慧技士   3366-2168


                                1.  服務情形:應依服務機構規定及說明進行服務,並每月繳交服務
                      金額            紀錄表。

                                2.  學習獎助金核發基準:每學期 5 人,每人每學期 6,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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