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108學年度學生輔導資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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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申訴流程
申請調查
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以下稱申請人)、檢舉人以書面 或 本校人員知悉性侵害
言詞向行為人於行為發生時所屬學校申請調查 或性騷擾事件者
性平會
1. 校安及法定通報
2. 必要之緊急處置(送醫、報案、安置庇護、情緒支持、通知家長、轉介輔導諮商……)
註:性侵害案件及18 歲以下性騷擾案件,須通報社政單位
3 日內
性平會 申復
20 日內完成受理與否 收件單位:性平會
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
申復無理由
受理
性平會組成調查小組完成調查報告及處理建 不受理
議,並經性平會議通過
調
查 申復有理由
程 性平會 2 個月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得延長調查
序
有 2 次,每次不得逾 1 個月
重
大 性平會向學校提出 為保障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當事
瑕
疵 處理建議及調查報告 人之受教權或工作權,得經性平會討
或 論決議後辦理相關必要之處置
有
足 移送至其他權責機關議處
以 1. 學生獎懲委員會 性平會之懲處建議如涉及改變行為人
影 身分,懲處單位於懲處決定前,應給予
響 2. 教師評議委員會
原 3. 職工評議委員會 行為人書面陳述意見之機會,提出意
調 見請依防治準則第 29 條規定辦理
查 4. 其他權責機關處置
認 權責機關接獲處理建議及調查報告 2 個月內完成議處
定
之 權責機關將處理結果通知行為人及性平會
新 性平會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請人
事
實
、 申復
新 收到調查報告及處理結果 20 日內申復
證 收件單位:行政副校長辦公室
據
時 申復有理由 申復無理由
申復結果書面通知 結案備查
接受 接受
依性平會法規第 40 申復人不服申復結果
條規定,提起救濟
接獲申復結果書面通知 30 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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