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108學年度學生輔導資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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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申訴流程


                                              申請調查
                      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以下稱申請人)、檢舉人以書面  或                                    本校人員知悉性侵害
                      言詞向行為人於行為發生時所屬學校申請調查                                              或性騷擾事件者


                                                            性平會
                   1.  校安及法定通報
                   2.  必要之緊急處置(送醫、報案、安置庇護、情緒支持、通知家長、轉介輔導諮商……)

                   註:性侵害案件及18 歲以下性騷擾案件,須通報社政單位
                                                    3 日內
                                              性平會                                           申復
                                      20 日內完成受理與否                                    收件單位:性平會

                                    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
                                                                                                  申復無理由
                                                    受理

                          性平會組成調查小組完成調查報告及處理建                                                 不受理
                          議,並經性平會議通過
                調
                查                                                           申復有理由
                程         性平會 2 個月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得延長調查
                序
                有         2 次,每次不得逾 1 個月
                重
                大                          性平會向學校提出                         為保障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當事
                瑕
                疵                         處理建議及調查報告                         人之受教權或工作權,得經性平會討
                或                                                           論決議後辦理相關必要之處置
                有
                足                       移送至其他權責機關議處
                以                      1.  學生獎懲委員會                          性平會之懲處建議如涉及改變行為人
                影                                                           身分,懲處單位於懲處決定前,應給予
                響                      2.  教師評議委員會
                原                      3.  職工評議委員會                          行為人書面陳述意見之機會,提出意
                調                                                           見請依防治準則第 29 條規定辦理
                查                      4.  其他權責機關處置
                認                                     權責機關接獲處理建議及調查報告 2 個月內完成議處
                定
                之                    權責機關將處理結果通知行為人及性平會
                新                          性平會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請人
                事
                實
                、                                 申復
                新                                                           收到調查報告及處理結果 20 日內申復
                證                    收件單位:行政副校長辦公室
                據
                時     申復有理由                                        申復無理由
                                           申復結果書面通知                                 結案備查
                                                                      接受                          接受

                依性平會法規第 40                申復人不服申復結果
                條規定,提起救濟

                 接獲申復結果書面通知 30 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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