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中華民國幼年兵-「幼年兵總隊」成立六十週年綴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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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年兵總隊」成立六十週年綴真
我們自己也辦同樂會,記得還以大隊為單位進行比賽。
有一回,第七隊的揭鈞、第八隊的蔣達昌和第九隊的我,
「聯演」一齣歌劇。劇本想必是出自幹部之手,我演「克難
小姐」,共匪來了,揭鈞和蔣達昌脫逃去打游擊,我被「打
死」。
生活以隊為單位,從隊長到班長,都管我們很嚴,生活
秩序一絲不苟,途中相遇時幼年兵一定得先舉手注目敬禮,
敬禮姿勢不正確一樣要受罰。受罰內容包括:罰站、罰跪、
48 罰出公差、罰站夜衛兵。
幹部年紀最大也不過比我們大個十來歲,當時覺得他們
一個比一個凶,幾年後自己也長大了,便體悟出此中有著兄
長般的溫情。大家過一樣的日子,吃一般的苦,所以我從不
怨他們。
幼年兵總隊在民國四十二年解散,其時年紀最大的也只
有十七、八歲。我們有分到聯勤去學駕駛的,有分到士林官
邸的,也有分到政工幹校(即今政戰學校)的,軍服還是沒
有脫掉,所以還是「幼年兵」。
我被分到幹校,同去的有兩百餘人,屬於年齡最小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