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ic element system
基础要素系统
基础要素系统选取部分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为
例,主要由标 志、中英文字体和标准色三大部分构成,
包括标志释义、 标志正形、坐标图、标准字体、标准组
合、标准色彩。
文
基础要素系统是整套VIS 的核心部分,对标志、 字
和色彩用完整的数据化和比例化进行规范,并将标志 与
色彩、标志与字体、字体与色彩进行多种组合,以达 到
形象的整体性与统一性。
各市、县 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视觉传达设计与应用
表现,应遵循本手册规定的使用方法,以建立完整、统
一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