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三定职责”实现单位职责法定 根据出台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等文件,新 修订了县级部门“三定职责”,实现安全监管领域法定化; 首次将“城市安全”三大重点环节(规划安全、建设安 全、运行安全)明确到规划、住建、城管 3 个牵头部门; 将督促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预评、审查、验收落实到投 促、工业园区管委会、经科信等具体实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