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兴游朝鲜 梁国兴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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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形势对日本有利后,日本便强迫朝鲜政府签订第一次朝日协约,
要求朝鲜政府在财政和外交部门聘用日本推荐的人选作为顾问,实
际上干涉行政事务,掌握实权。
美国总统罗斯福出面斡旋,沙俄被迫在朴茨茅斯与日本签订和约,
除了承认日本在朝鲜半岛享有政治、军事及经济上之优先权,和“领
导、保护、监理”朝鲜的“权利”,沙俄还将旅顺港口、大连湾及附近
领土领海之租借权,让给日本。长春至旅顺港口之铁路及一切支线,
以及附属之权利,也让给了日本。北纬50 度以南的桦太岛割让给日
本、承认日本在白令海的捕渔权。
1905年,日本在日俄战争中胜利后,便强迫朝鲜政府签订第二次日
韩协约 《乙巳条约》 或称《日韩保护条约》。大韩帝国皇帝没有
批准, 也没有签字,也没有国玺纳印,是日本强迫大韩帝国签署的
不平等条约。《乙巳条约》规定,日本的外务省指挥大韩帝国的外
交关系及其事务;大韩帝国在没有日本政府的同意下,不得与外国
签署带有国际性质的条约或协约;在大韩帝国设置“统监”,作为日
本政府的“代表”,由“通监”府完全负责“监理”一切政务;正式表明大
韩帝国成为日本的保护国,事实上就是沦为日本的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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