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装配式建筑之窗9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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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装配式钢结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规范条件
参照表(试行)
设计年生产规模 ≥ 3000吨
厂区面积 ≥ 20000m 2
生产 生产区域 ≥ 6000m 2
场地
实验室 自建实验室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
技术部门 技术负责 1 人,深化设计 2 人以上
质量管理部门 质量负责人 1 人、品质管理员 1 人以上
组织
机构
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管理员 1 人、环保安全管理 1 人
质量检测部门 质量检测员 1 人
工艺 工艺设计、管理人员各 1 人,技术工艺规程完备
工艺 生产设备 具备自动套料系统、数控切割、自动化焊接,信息化拼装等配套设备
设备
实验室设备 与产能和质量相匹配的自检设备或与第三方签订检测协议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企业推行 GB/T19001 IDT IS09000 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企业推行 GB/T24001 IDT IS014001 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企业推行 GB/T28001 认证
体系认证
管理 企业标准体系 部品部件均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定企业标准
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部品部件分类管理、质量可追溯、原材料检测制度
信息化管理制度 建立全程信息化系统及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负责人 8 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验、工程师或相应的职业资格
关键岗位 焊接专业人员 从事焊接工作 2 年以上 10 人
人员
要求 无损检测持证人员 5 年以上从业经验 1 人
产业工人自有占比 30%
安环 通过当地环保安全部门评审
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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