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a.牽手篇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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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型肝炎帶原者之注意事項
1. 帶原者應聽從醫師指示,定期抽血接受肝功能檢驗或超音波檢查。
2. 切忌病急亂投醫、亂服成藥或偏方以免增加肝臟之負擔。
3. 不捐血、不與他人共用牙刷、刮鬍刀及美容等器具。
4. 懷孕婦女是帶原者時,新生兒出生時務必要依規定接受 B 型肝炎相
關的預防注射。
5. 帶原者之配偶或性伴侶,應抽血檢查有沒有 B 型肝炎抗體,如果沒有
時應趕快接受 B 型肝炎疫苗注射。
B 型肝炎治療
目前治療 B 型肝炎藥物包括干擾素(interferon)與抗病毒藥物兩
大類,抗病毒藥物的選擇目前有:干安能(Lamivudine)、干適能
(Adefovir)、貝樂克(Entecavir)、喜必福(Telbivudine)等,
其適應症及使用時機需經醫師評估。
產後護理機構
1. 臺北市立案產後護理機構一覽表,如附表。
2. 服務對象:
為產後未滿 2 個月之產婦及出生未滿 2 個月之嬰幼兒。
3. 服務內容:
提供產婦及嬰幼兒生活起居之基本照顧,以及產婦乳房、傷口護理、
嬰兒臍帶皮膚護理、指導母乳哺餵、衛生教育、產後運動指導、營
養諮詢等護理業務。
4. 聯絡方式: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護管理處 1999 轉 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