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七十八章(水德章) 是以聖人云:受國之垢,是謂社 稷主,受國之不祥,是謂天下王 所以聖人說:『能夠為全國人民受污辱與 侮辱的人,才配叫做國家的主人。能夠為 全國人民承受不祥災禍的人,才配叫做天 下之君王。』 ⚫能忍受得起『吃虧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