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109學年度關渡國小親職教育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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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組為單人指導參賽,小團體組為十人以內指導參賽及大團體組為
                              十一人以上指導參賽。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同類競賽項目,含個人組、
                              團體組,指導教師獎助金,以最佳獎項核發。
                              1.臺北市單區:
                                (1)個人組:第一名 100 元。
                                (2)小團組:第一名 150 元。
                                (3)大團組:第一名 200 元。
                              2.臺北市全區:
                                (1)個人組:第一名 150 元,第二名 100 元。
                                (2)小團組:第一名 200 元,第二名 150 元。
                                (3)大團組:第一名 250 元,第二名 200 元。
                              3.全國地區:
                                (1)個人組:第一名 300 元,第二名 250 元,第三名 200 元,
                                                第四名 150 元,第五名 100 元。
                                (2)小團組:第一名 350 元,第二名 300 元,第三名 250 元,
                                                第四名 200 元,第五名 150 元。
                                (3)大團組:第一名 400 元,第二名 350 元,第三名 300 元,
                                                第四名 250 元,第五名 200 元。
                         (三)參賽補助款:
                               補助師生參與校外各項競賽活動經費,如交通費、住宿費、營養膳
                               食費等。

                   五、經費來源:
                         依本會財務處理辦法第三條第五項,每學年度視學校校外參賽計畫,由本
                         會年度預算編列經費。

                   六、審核與發放
                         每學期期末將申請資料送交本會關愛組召集人彙整審查,若該學期支出未
                         超出學年預算二分之一即可核發;若超出預算則提請常務委員會討論酌減
                         通過後核發。

                   七、本實施要點經家長委員會決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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