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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0: 房地產政策時程 (續)
時間 部門 政策內容
實施第二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
1. 自然人購置住宅:第三戶以上貸款成數最高 5.5 成,第
2021/3 央行 四戶以上,五成,均無寬限期。
2. 公司法購置住宅:貸款成數最高四成,無寬限期。
3. 購地貸款:貸款成數最高 6.5 成,並保留一成動工款。
刪除租稅優惠以一次為限的限制,強調以具體協助地方政府
2021/6 內政部 解決社會住宅的土地取得、經費來源及人力組織等問題,期
能落實居住正義,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群的居住需求。
實施房地合一稅 2.0 版:延長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
之持有期間,持有房地期間在 2 年以內者,稅率為 45%;持
財政部
有房地期間超過 2 年未逾 5 年者,稅率為 35%,法人戶
2021/7
比照個人辦理。
實施實價登錄 2.0 版:房屋價格揭露到門牌、禁止紅單交
內政部
易、預售屋交易申報。
實施第三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
1. 自然人購置住宅:第三戶以上貸款成數最高 5.5 成,第
四戶以上,五成,均無寬限期,特定地區 (台北、新北、
2021/9 央行 新竹市、新竹縣、台中、台南、高雄) 第二戶不得有寬
限期,利率至少 1.6% 以上。
2. 公司法購置住宅:貸款成數最高四成,無寬限期。
3. 購地貸款:最高六成,並保留一成動工款。
實施第四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
1. 自然人購置住宅:第三戶以上貸款成數最高四成,無寬
2021/12 央行 限期。
2. 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成數最高四成,無寬限期。
3. 購地貸款: 貸款成數最高五成,並保留一成動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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