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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0: 房地產政策時程 (續)

                      時間        部門                                政策內容

                                        實施第二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
                                        1.   自然人購置住宅:第三戶以上貸款成數最高 5.5 成,第
                     2021/3     央行           四戶以上,五成,均無寬限期。
                                        2.   公司法購置住宅:貸款成數最高四成,無寬限期。

                                        3.   購地貸款:貸款成數最高 6.5 成,並保留一成動工款。


                                        刪除租稅優惠以一次為限的限制,強調以具體協助地方政府
                     2021/6   內政部 解決社會住宅的土地取得、經費來源及人力組織等問題,期
                                        能落實居住正義,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群的居住需求。


                                        實施房地合一稅 2.0 版:延長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
                                        之持有期間,持有房地期間在 2 年以內者,稅率為 45%;持
                              財政部
                                        有房地期間超過 2 年未逾 5 年者,稅率為 35%,法人戶
                     2021/7
                                        比照個人辦理。

                                        實施實價登錄 2.0 版:房屋價格揭露到門牌、禁止紅單交
                              內政部
                                        易、預售屋交易申報。


                                        實施第三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

                                        1.   自然人購置住宅:第三戶以上貸款成數最高 5.5 成,第
                                             四戶以上,五成,均無寬限期,特定地區 (台北、新北、
                     2021/9     央行           新竹市、新竹縣、台中、台南、高雄) 第二戶不得有寬

                                             限期,利率至少 1.6% 以上。
                                        2.   公司法購置住宅:貸款成數最高四成,無寬限期。
                                        3.   購地貸款:最高六成,並保留一成動工款。




                                        實施第四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
                                        1.   自然人購置住宅:第三戶以上貸款成數最高四成,無寬

                    2021/12     央行           限期。
                                        2.   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成數最高四成,無寬限期。
                                        3.   購地貸款: 貸款成數最高五成,並保留一成動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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