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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親密關係暴力/家暴被害人服務工作
連結司法與被害人的橋樑 陪同出庭服務
駐法院家暴事件服務工作 讓受暴婦女在開庭時能主張自身權利是勵馨基金會司法服務的目
標之一。但此前時常需要更多的事前準備,以克服出庭時可能遭遇相
對人報復的恐懼、理解法庭的審理邏輯,以及面對開庭時關係的撕裂。
家暴事件開庭時, 相對人向依麗 ( 化名 ) 咆嘯 :「你滾
因此,除了開庭前後的會談評估,社工也會實際陪同婦女出庭到安全
回中國大陸!」,過程中能感受到,為了順利看到孩子,即使恐
離開法院,開庭時社工協助婦女與法官雙方的溝通,即時回應當下的
懼、害怕或生氣,能忍的她都忍下了。結束後依麗正疾步通過安
狀態,讓婦女能完整陳述意見。過程中社工須十分瞭解婦女的需求,
全通道,準備離開法院,隨即接到相對人的來電,要求她馬上回
且敏感法庭上的角色權力關係,以適時維護婦女的權益。2020 年,勵
到家事聯合服務處簽字離婚。身旁的勵馨基金會家暴服務處社工
馨基金會總計陪同 1,538 人次出庭。
隨即安撫依麗,並解釋 :「即使決定協議離婚,許多事情還需要
談清楚的,況且在法院聲請離婚是要寫訴狀的。」社工建議先不
要正面回應相對人,後續再討論如何處理。
站在象徵權力的法庭內,經歷著一關又一關聲請保護令、未成年
子女相關訴訟等司法程序,過程中更無法避免的是相對人言語威脅與
恫嚇,若沒有相關社會資源介入,這一切往往是受暴婦女須獨自卻無
力面對的,甚至可能觸發其內心曾經受暴的恐懼和傷痛。而當婦女因
為壓力過大而情緒崩潰或是責罵相對人,容易被法院認為是不友善或
不合作的父母,不利於判決。
長年的服務經驗中看見需求,勵馨基金會自 2003 年陸續駐點於
地方法院的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及家事服務中心,就近與即時服務,
保障婦女尋求司法途徑時的權益。除了提供其因不熟悉司法亟需的法
律諮詢,像是由社工解說保護令內容、說明法律程序,以及協助撰寫
訴狀與整理證物等服務外,社工亦藉由會談瞭解婦女受暴情形、危機
程度以及曾經連結的資源系統等,適時給予情緒支持、需求評估,並
且討論人身安全計畫,以降低家庭暴力再次發生的風險。
2020 年,勵馨基金會於新北、桃園、苗栗、南投、高雄、屏東、
臺東等七個地方法院家暴服務處,服務總計 21,891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