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5 -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
P. 1345

法律汇编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情况,企业在各区县、园区的指导下,在落实好各项疫情

                   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分类分批有序复产复工:

                        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保障群众正常生活所需的企业,以及维


                   护城市正常运行所需的企业(包括煤、电、油、气、运、讯等)要继续扩大产能、
                   挖掘潜能、满负荷生产,努力提高医疗生活物资和城乡运行保障服务能力。


                        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及其他涉及疫情防控、城乡运行、能源供应、交通物

                   流、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须品生产相关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等,要在落实疫情

                   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抓紧开工开业。


                        其他一般企业在 2020 年 2 月 9 日 24 时后分类分批有序复产复工。各区县政

                   府和园区根据企业疫情防控到位情况,按照城市运行和发展的轻重缓急,组织企

                   业分批有序复工,并实行报备制度;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工;复工的企

                   业,可采取安排重要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本地员工先到位等分批复工的

                   灵活措施。


                        三、企业复产复工实行报备制度


                        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提交复产复工报备表、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 1、2),
                   园区内企业向园区报备,其他企业向所属乡镇(街道)报备,个体工商户等向所

                   在村(社区)报备,行业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要向复产复工员工作出安

                   全承诺,企业所在园区、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方案落实情

                   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严防因人员聚集而造成新的病毒感染和扩散。


                        四、切实抓好疫情防控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执行“五必须”防控承诺:一是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

                   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工

                   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是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逐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人,

                   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三是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

                   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四是必须严格落实市外返工人员不少于 14



                                                  第 1345 页 共 1354 页
   1340   1341   1342   1343   1344   1345   1346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