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9 -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
P. 349
法律汇编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
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
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
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之一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
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
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
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
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税收征缴优先原则】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
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
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
第 349 页 共 135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