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3 -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
P. 353
法律汇编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
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
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罪】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
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
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
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二百二十九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
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
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 353 页 共 135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