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7 -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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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汇编
站必须测量体温,未经检视一律不许入站。要设立应急功能分区,新入站受助人
员暂予安排在观察室或独立区域接受观察;在站人员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
症状的,立即转入独立隔离区域或送医救治。对托养人数多、人员密集的托养机
构,要提高巡查频次,及时掌握托养人员身体状况。疫情期间,各地暂停受助人
员送返工作,确有必要送返的,应提前沟通并进行体检,由医疗机构出具健康证
明并向同级民政部门报备;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受助人员主动要求离站的,
要将受助人员返乡信息通报流入地救助管理机构;暂停送返措施待卫生防疫部门
解除疫情警报和防控措施后同步解除。
五、 切实做好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各地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要制定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工作原则、工作制度、应急规程和工作
要求。要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出,暂停来访咨询接待业务,
原则上不接收新入院人员。要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严格执行疫情
监测报告制度,确保监测和报告及时准确到位,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
早治疗”,防止疫情扩散。要做好内部感染控制工作,根据实际划分更衣区、清
洁区、隔离区等区域,对外出治疗、探亲返回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对重点部
门、重点部位的消毒防护工作,防止发生医源性感染。要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
规及疫情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
防护能力,严防疫情扩散。要做好防护用品、消毒产品、常用药品等物资保障和
储备工作,支持积极接受社会捐赠。
六、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
土尽责。要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加强指挥调度、督促检查、信息报送,明确分工、
压实责任,把防控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确保认识到
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强化政策宣传和组织引导,联合有关部
门打击哄抬服务价格、借机收费和拒绝救助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做好舆情引导
和应对工作。同时,要关心关爱一线干部职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
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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