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111-P00899-廟誌-大園五福宮150DPI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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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大園
      五       福        宮            慶成護國祈安三朝建醮大典




                                               九 十                、 八 十 施 燈 水 放      安 及 壇 君 灶 奉 淨 、 七 十 官 水 請  堂 廳 自 向 案 設 外 各 、 六 十 各 在 信 善



                                                、 鑑 入 壇 醮 請 家 居 神 聖                        ㈡
                                                           請
                                                           繞
                                                           先
                                                           份
                                                           全
                                                           行
                                                           陸
                                                           照
                                                           境
                                                           啟
                                                           光
                                                           。
                                                           水
                                                           再
                                                           吉
                                                                        不
                                                                        合
                                                                        十
                                                                        年
                                                                        七
                                                                        齡
                                                                        二
                                                                        三
                                                           首
                                                           體
                                                           ,
                                                                        歲
                                                                        十
                                                                        、
                                                                        二
                                                     部
                                                     總
                                                     務
                                                     領
                                                           會
                                                           前
                                                     」
                                                     取
                                                     燈
                                                     份
                                                     下
                                                     水
                                                     等
                                                     。
                                                     厝
                                                           姓
                                                           到
                                                           捧
                                                           燈
                                                           水
                                                           名
                                                           厝
                                                           已
                                                           向
                                                           於
                                                           宮
                                                           北
                                                           自
                                                           ,
                                                           合
                                                                        隨
                                                                                                              師
                                                                                                 份
                                                                                                 首
                                                                                                              宗
                                                                                                              導
                                                                                                              全
                                                                                                              引
                                                                                                 各
                                                                                                 斗
                                                                                                 外
                                                                                                 向
                                                                                                 燈
                                                                                                 在
                                                                                                 各
                                                                                                 請
                                                                                                              發
                                                                                                              道
                                                                                                              外
                                                                                                              表
                                                                                                              體
                                                                                                              至
                                                                                                              宮
                                                                                                              士
                                                                                                              。
                                                                                                              請
                                                                                                              表
                                                                                                              請
                                                                                                              首
                                                                                                              發
                                                                                                              起
                                                                                                              功
                                                                        。
                                                                        勿
                                                                        先
                                                                              淨
                                                                              請
                                                                              連
                                                                              壇
                                                                        歲
                                                                        。
                                                                        焚
                                                                        香
                                                                        吉
                                                                        勿
                                                                        近
                                                                        後
                                                                              水
                                                                                                 堂
                                                                                                 廳
                                                                              灶
                                                                                                 居
                                                                                                 案
                                                                                                 設
                                                                                                 家
                                                                              奉
                                                                              大
                                                                              及
                                                                              官
                                                                              吉
                                                                              安
                                                                              君
                                                                              。
                                        向
                                        大
                                        先
                                        請
                                        各
                                        德
                                        為
                                        察
                                        席
                                        止
                                        ,
                                        登
                                        醮
                                        會
                                        記
                                        ,
                                        壇
                                        善
                                        信
                                        本
                                        因
                                        鑑
                                        。
                                                     先
                                                     「
                                                     二
                                        以
                                                     點
                                                     請
                                                     首
                                                     各
                                                     向
                                                     午
                                        ,
                                        有
                                        限
                                        滿
                                        請
                                        諒
                                        席
                                        記
                                        登
                                        位
                      編
                      醮
                      號
                      據
                      收
                      月
                      神
                      鑑
                      聖
                      持
                      請
                      (
                      請
                      回
                                  收
                      逕
                      日
                      廿
                      自
                      一
                      十
                      一
                      滿
                      圓
                      醮
                      。
                      於
                      記
                      宮
                      登
                      本
                      至
                      請
                      行
                      逕
                      內
                      限
                      期
                      在
                      請
                                  管
                                  件
                                  像
                                  片
                                  一
                                  劍
                                  神
                                  、
                                  、
                                  (
                                  每
                                  至
                                  元
                                  。
                                  令
                                  仟
                                  二
                                  旗
                                  一
                                  百
                                  理
                                  新
                                  費
                                  不
                                  神
                                  小
                                  尊
                                  每
                                  幣
                                  台
                                  聖
                                  神
                                  號
                                  論
                                  大
                                  家
                                  或
                                  居
                 ) 。 聯  ㈢    元 仟 )  ㈡  ㈠           ㈡      ㈠           ㈡      ㈠             本 宮 於 敬 請 指 進 行 。 定 時 刻  ㈠  ㈢
                                                                  十 月 九 ( 日 農 : 曆 一 十 點 三 十 分 五 時 申 ) 午 下
                                               一 月 十 十 : 農 曆 七 日 月 十 下 點 止 午 六 午 八 五 上 點 十 一 起 至
                                                                                     曆 農 : 上 午 時 ) 十 分 九 點 月 十 十 一 ( 巳 八 日
                                                                                                        灶 君 疏 呈 奏 「 」
                                                                                                 槕
                                                                                                 灶 奏 呈 果 、 鮮 圓 、 ) 。 金 五 色 紅 ( 香 。 君 疏 茶 、 清 爐 、
                                                                                                        上 午 ) 卯 時 十 分 三 六 點 十 一 曆 : 農 日 ( 八 月 十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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